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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州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有关解读
2024-09-26 19:31

一、到城镇落户需要什么条件?

2020年11月9日起,全市已经取消稳定住所和稳定工作的落户条件,可先落户再就业,先落户再居住,不设任何条件。

二、落户城镇,没有购房也没有亲友投靠,落户到哪里呢?

对于暂未在我市城镇居住、就业,或租住房屋房东不同意其落户,又无亲友可投靠的,可暂落户在社区集体户,待有了稳定住所后再进行迁移。鼓励准备到赣州城镇就业、创业、工作的外来人口落户先行,先落集体户再找工作或租住房屋。

三、商业性质的房子可以落户吗?

对于部分商业性质的商品房(公寓、商住楼)以及员工宿舍等实际具备居住条件的非住宅性质用房,以实际合法居住为前提进行放开落户地址限制,实现合法入住即可落户。

四、户口迁移可以当场办结吗,需要跑县公安局审批吗

为提高办事效率,推动“放管服”改革,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域审批权限下放至公安派出所,实行准迁业务“一门办、即时办”。群众办理户口迁移只需到户籍窗口一站式办理,无需等待上级审批,当场办结。

五、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有哪些?

(一)有意愿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域的群众,均可向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,未成年子女应随父或随母落户;鼓励先落户后就业,有就业意愿的,可申请落户拟就业地社区集体户。

(二)申请落户人员需提交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落户申请承诺书(见附件)并根据不同落户情形提交下列材料之一:

1、落户在自有房屋的,提交本人房屋所有权相关凭证材料;落户在单位宿舍的,提交单位证明。

2、落户在亲友家的,需携带拟落户户主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办理。

3、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,提供单位在职证明。

4、落户在社区集体户的,需本人前来办理,并与派出所签订《落户申请承诺书》。

落户自有房屋、单位宿舍、亲友家、单位集体户的,可委托亲友办理,并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、由本人和代办人共同签字的《落户申请承诺书》。

六、办理流程及时限是什么?

(一)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材料齐全的,当场办结;材料不全的,当场出具《一次性告知单》。

(二)公安机关认为的特殊情况除外。

附件:1.申请落户报告

    2.落户申请承诺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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